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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
恒基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乃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物業管理人,為恒基地產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物業管理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監督下,向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物業提供下列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
包括移交/接管物業、協調租戶的配套要求、管理客戶關係、保養服務、監督服務供應商及承包商的表現、安排適當保險、確保遵守建築及安全條例,以及財務成本管理。租賃管理服務
包括租戶擴展及租約相關事宜、租金收取管理及拖欠租金管理、評估政府差餉估計、預算案預測及規劃,以及租約重續及磋商條款。市場推廣服務
包括提供市場推廣及市場推廣協調服務,擔當推廣及銷售物業的非獨家市場推廣代理的角色,並就市場推廣狀況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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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喬明先生 - 總經理
李喬明先生是物業管理人的總經理,負責制定及實行物業管理人的業務計劃及策略與業務發展。李先生於2006年5月加入物業管理人全職工作,在此之前,他於2000年4月起任職恒基地產集團。
李先生在香港地產界擁有超過十五年經驗。於2000年加入恒基地產集團前,李先生於1992年至2000年間任職希慎興業有限公司,由1994年至2000年出任其助理經理,負責商業、零售及住宅物業之租貸及市場推廣,以及物業管理。
李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及英國雷丁大學(University of Reading)(房產管理)理學士學位。
首席租賃行政經理

潘洪德先生 - 首席物業經理
潘先生與總經理合作監督物業管理人的樓宇運作。
潘先生於物業管理方面擁有超過二十年經驗。彼於加入物業管理人之前,出任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冠威管理有限公司之管業經理。
潘先生持有英國雷丁大學(University of Reading)建築及房地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香港大學文學士學位及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地產行政專業文憑。彼亦為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專業會員及香港測量師學會會員。




